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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至江密峰高速公路延长线西炮台至长岭子(口岸)段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中国护栏板网   1月6日  讯)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珲春至江密峰高速公路延长线西炮台至长岭子(口岸)段建设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珲春至江密峰高速公路延长线西炮台至长岭子(口岸)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吉发改审批[2013]727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珲春市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项目法人自筹,项目资金比例为:银行贷款74.61%,项目法人自筹25.39%,招标人为珲春市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护栏、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植树、植草绿化环保工程

3.申请人资格要求

JT01标段: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近5年内(2011年1月1日后,下同)累计完成不少于20公里的一级或高速公路护栏、20公里的一级或高速公路标志、20公里的一级或高速公路标线工程(以上仅指新建或改扩建工程)。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一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最多只允许中一个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1],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能同时通过同一标段资格预审。

3.5资格预审申请人应按《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规定对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含项目经理及其备选人、项目总工及其备选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013年1月1日至今),如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行为或未按资审文件要求提供查询结果,则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6年1月5日至2016年1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吉林省华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仅指JT01标段)、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2]一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3],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月22日9:00时,申请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吉林省华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8.联系方式

2016年1月5日